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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箱疗法的界定

[日期:2012-03-19] 来源:  作者: [字体: ]

        从创始至20世纪80年代前后六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心理学工作者一直将箱庭疗法运用于个体的心理咨询与治疗。80年代,迪·多美妮科开始将箱庭疗法运用于团体,开创了团体箱庭疗法,拓展了箱庭疗法的适用范围。

        团体箱庭疗法的基本前提是承认团体“心理场”的存在,它影响着团体的人际关系和其中每个个体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当前,在学校心理咨询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团体箱庭疗法正同其他团体咨询、治疗方法一样逐渐得到人们的认可,并且因其独特的形式和特有的优势得到学生们的喜爱。

        张日昇教授结合自身多年的临床经验和国内箱庭疗法开展的现状,参照岡田康伸(1993)的团体箱庭疗法,开发出了团体箱庭疗法的新形式,即限制性团体箱庭疗法。从目前的实施效果来看,我们认为,限制性团体箱庭疗法对于促进团体及个体的心理成长都有积极的意义。

        团体箱庭疗法是张日昇教授将箱庭疗法引入中国后,经过多年的学校心理咨询临床实践而开创的,它对于改善团体的人际互动、促进团体和个体的成长等都取得了很好的疗效。针对其本身的特色,我们将其界定为限制性团体箱庭疗法,下面对其作一简要介绍。

        限制性团体箱庭疗法,顾名思义,是指有一定规则限制的团体箱庭治疗方法。它的治疗环境不需要很多的沙箱,只要一个标准规格的沙箱就可以。团体成员按照抽签或猜拳决定的顺序分轮进行箱庭的制作,所有的成员轮完一次即为一轮,整个过程中不允许成员间进行任何语言或非语言的交流和互动,这些都与传统的团体箱庭疗法不同。箱庭疗法的规则是为了保证治疗的顺利进行,而限制性团体箱庭疗法中的限定因素已经构成了一个重要的治疗维度,团体成员对规则的遵守情况可以看出其人格中的某些特点,而这些特点又是分析和理解团体箱庭作品的重要方面。

        张日昇教授认为,限制性团体箱庭疗法更符合真实的社会生活情景,它是现实社会生活的模拟。因为现实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是不能随心所欲的,都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个体如何调整自己以适应和接纳社会现实和他人,而又不伤害他人,却不是一个容易的过程。限制性团体箱庭疗法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学习适应和感悟他人心理的途径。在共同制作箱庭的过程中,每个人对场面的构成都有自己的设想,但由于是共同完成一个作品,难免在开始阶段出现冲突和摩擦,这就需要每个成员主动调整自身,互相共感理解,以达成一种默契,最终实现团体的整合。也就是说,团体具有共同的目标和志向,同时每个成员又不失自己的独立性,大家都能以一种坦然的心态对待彼此和团体这个“大家庭”,促进团体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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